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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9年7月13日 星期六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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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优化提速
  本报讯 (记者常 娟)7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速度。
《通知》明确了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准入的跨部门审批,先由工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商登记,再由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登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基本流程不同,意在强化商事主体资格。”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刘笑天说,“这也是河南方案的新特点。此举既体现了医疗许可实质上是商事主体取得的一种资质,又明确了医疗行为的法定责任主体,对厘清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起到了指引作用。国内仅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有所表述,其他省份尚未见类似规定。”
《通知》提出,实行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各地可不再对区域内100张床位或地方自行确定床位数以下的具体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并取消其他重叠的执业登记证明材料,以简化社会办医的行政审批手续,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同时,还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精简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等限制,比如规定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等,以减轻社会办医疗机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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