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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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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季毫杰)7月30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各省直医疗机构和各地市药政工作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下发《关于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通知》明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立即发布公告,并暂停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网上交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配合做好涉及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召回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进行疾病诊疗时,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可以选择其他药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合召回以及停止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有关数据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此前的7月29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说,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微量N-亚硝基二甲胺(NDMA)杂质,这一物质属于致癌物。 随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人员指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进行疾病诊疗时,不得使用涉及召回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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