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查看  第一版:要闻
PDF版查看  第二版:动态
PDF版查看  第三版:洛阳新闻
PDF版查看  第四版:卫生监督
PDF版查看  第五版:基层卫生
PDF版查看  第六版:乡村视角
PDF版查看  第七版:诊治参考
PDF版查看  第八版:乡医课堂
 
第四版:卫生监督
 上一版    下一版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省卫生计生委对各地情况进行督查
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上门普法”
开展放射工作、放射治疗工作应当具备哪些人员?
民权县卫生计生委加强出生人口相关法规的知识培训
濮阳市举行卫生监督技能竞赛
永城市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
医疗美容店有“猫腻” 多部门联合探“究竟”
1
11 1 2017年11月2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上一期   下一期 
1
  开展放射工作、放射治疗工作应当具备哪些人员?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放射影像技师,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及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因此,医疗机构只有具备了上述人员,其资格或学历等条件符合规定,方能开展介入放射学及放射治疗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供稿)

 

 
2008-2012 YYWSB.COM All Right Reserved
医药卫生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