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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相关知识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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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免疫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 我省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儿童免疫规划(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成功消灭了天花。天花是能够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的传染病。在我省开展种痘预防天花之前,我省每年天花发病7000多例,死亡近600人。1950年,我省大力推行种痘,用6年时间完成6000余万人次的施种任务,超过我省人口总数的一半,大大降低了天花发病率,控制了天花的发病和流行。1958年郾城县发生的一例天花,经省卫生防疫站分离天花病毒证实,是我省最后一例。 (二)消灭脊髓灰质炎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如期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是又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我省在实施计划免疫前,每年都有数千个脊髓灰质炎病例。儿童感染后引起的残疾,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灾难。糖丸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的特异和有效措施,随着我省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工作的普及并连年保持了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极大地减少了易感人群的积累,有效地阻断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循环。通过监测,自1992年4月19日我省浚县报告最后一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后,已无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输入和传播,并于2000年实现并保持了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三)麻疹及其他疫苗相关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我省相继实现儿童免疫接种率县、乡达到85%的目标,并连续多年保持“四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95%、乙肝疫苗接种率98%以上的成果。与实施计划免疫前的1978年相比,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下降了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在城市由原来的10%降到2%以下;麻疹平均发病率由实施计划免疫前的772/10万下降到如今的10/10万左右;白喉由原高发年代每年五六万人发病,到现在我省已10余年没有确诊病例报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发病由疫苗使用前的600/10万多降至现在的1/10万以下;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病由疫苗推广前的每年10/10万以上降至现在的1/10万以下。儿童死亡是影响人均期望寿命的重要因素,儿童的免疫预防,避免了数亿儿童发生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及其导致的死亡,为保护儿童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麻疹的传播途径、症状和危害 麻疹是严重威胁儿童健康的传染病之一,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性、出疹性呼吸道传染病。麻疹传染性极强,要超过甲型H1N1流感,儿童是主要易感人群。麻疹病毒主要通过喷嚏、咳嗽和说话等途径,由飞沫传播。麻疹的潜伏期一般为10~14天,亦有短至1周左右的情况。通常病人在出疹前4天到出疹后4天均有传染性。 麻疹发病早期症状有发热、结膜炎、流涕、咳嗽等,红色斑丘状皮疹首先见于面部,而后遍及全身,大约持续4~7天,皮疹消退后有时会伴有脱屑现象。 麻疹危害严重,常见并发症包括中耳炎、气管支气管炎、肺炎,罕见并发症有腹泻和脑炎等,特别当儿童营养不良时,常常引起并发症导致死亡,病死率可高达10%。 三、我省麻疹的流行情况 麻疹在我国的流行情况与疫苗接种情况密切相关。 在麻疹疫苗使用前,我省麻疹平均发病率高达772/10万,病死率达0.45%,流行呈明显周期性。我国过去民间一直有“孩子出过疹和痘,才算解了阎王扣”的俗语,这里的痘指天花,疹就是指麻疹。自1967年使用麻疹疫苗后,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随着疫苗使用量的增加,发病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进入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计划免疫的开展及冷链系统的逐步建立完善,我省预防接种工作更加规范,疫苗质量得到了保证,免疫效果得以进一步提高;上世纪90年代,除个别年份外,全省麻疹发病率维持在10/10万以下,1995年以来降至5/10万以下,1998年我国提出加速麻疹控制的目标、提高了麻疹疫苗的接种普及率,当年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22/10万),较1978年下降了98.49%。近年来,我省麻疹的发病率有所抬升,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2006年,我国所在的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了到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将麻疹发病率降到1/100万以下,消除本土麻疹病毒传播。目前,我省的麻疹流行情况距离世界卫生组织确立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四、免疫接种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 我国自1965年开始广泛使用麻疹疫苗,近20年,麻疹发病率较疫苗使用前降低了98%以上。我国目前麻疹疫苗的常规免疫程序是:8月龄接种第一剂次,18~24月龄接种第二剂次。麻疹疫苗接种需要家长的配合与知情同意,家长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儿童得到预防麻疹的机会。在麻疹疫苗接种前,家长应积极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儿童健康状况的询问与接种禁忌的筛查。如儿童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禁忌症等情况可缓种或不接种麻疹疫苗。 五、麻疹疫苗及其接种程序 麻疹疫苗是用麻疹病毒减毒株制成的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麻疹。接种疫苗是预防麻疹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我国生产的疫苗与国外生产的疫苗在免疫效果和接种安全性方面没有任何差别。 国家规定的麻疹疫苗常规接种为两剂次,分别在8月龄和18~24月龄接种,部分省市在此基础上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剂次。为了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均实施了强化免疫的策略,本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就是围绕这个目标而开展的。 六、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及策略 我国到2012年达到消除麻疹目标。消除麻疹是指到2012年全国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消除麻疹策略的核心是免疫接种,即通过常规免疫和对重点人群定期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形成覆盖全人群的免疫屏障。综合性消除麻疹策略还包括开展疾病监测、加强疫情控制、控制风疹、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健康促进等。从国际上来看,世界各国为实现控制及消除麻疹的目标,在加强常规免疫的基础上,均开展了一系列强化免疫活动,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七、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时间、人群等的具体安排 (略) 八、9月份集中开展强化免疫工作的原因 强化免疫时间的选择是卫生部及有关专家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的科学决策。首先,9月是麻疹流行的低发季节,也是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低发季节,在这期间接种,可以尽量避免传染病的干扰、预防接种偶合现象的发生;第二,9月学生开学,便于统一接种和管理;第三,9月气候适宜,避开了严寒与酷暑。 短时间内在全国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活动,有助于充分集中利用卫生资源,扩大活动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得到广大儿童家长的配合,并尽量减少因人口流动导致接种遗漏的现象发生,以在全国快速建立针对麻疹的人群免疫屏障。 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收费情况 本次强化免疫对儿童家长不收取任何费用,疫苗及注射器费用均由国家财政负担。在强化免疫期间,各接种点按规定只提供国家统一配发的、经过国家严格检测的免费麻疹疫苗。 十、我省如何保障疫苗的安全可靠和接种人员的规范接种 我省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的要求,通过冷链设备和有效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冷链储存、运输。全省各基层接种点主要通过冰箱、冷藏包等设备,保证疫苗的冷链储存、运输和使用。 此次强化免疫时间短、任务重、强度大,为了保障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技术方案要求规范接种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已制定了详细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针对性培训,确保强化免疫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如家长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格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控制部门。 十一、接种麻疹疫苗前,家长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如实向医生反映孩子的既往病史、近期身体状况、家族疾病史和以往疫苗接种反应史。 (二)空腹和疲劳时不宜接种,防止出现晕针。 (三)接种后注意休息,不要做一些较为激烈的活动;多饮开水,注意保暖,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吃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 (四)接种后要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向接种单位或医生报告和就诊。 十二、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预防接种前,请家长务必要了解孩子的身体健康状态,并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如果有以下情况,孩子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一)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 (二)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三)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四)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五)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如果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一)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二)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 (三)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十三、已经接种过麻疹疫苗/麻风腮疫苗,这次还需要接种吗 麻疹疫苗接种后,一般情况下个体可以得到有效保护。但这也根据受种者年龄及个人体质的不同而异,接种后没有产生抗体的情况称为免疫无应答(或免疫不成功),这部分人在周围有麻疹流行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感染。 强化免疫为各种原因导致免疫不成功的人群提供了一次补种的机会,特别是对于免疫史不详或未完成2剂次免疫的人群尤为必要,因此国际上在开展强化免疫时,通常不考虑目标人群既往的麻疹疫苗免疫史,都接种1剂麻疹疫苗,以便建立起高水平的人群免疫屏障。因此,除具有接种禁忌症的人群外,目标人群都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强化免疫期间接种麻疹疫苗。 需要强调的两点是:首先,国内外的研究均表明,多次接种麻疹疫苗不会增大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第二,接种麻疹疫苗既是对个体的保护也是对群体的保护,未接种者发病会影响周围其他人的健康。只有人群免疫力达到很高水平,才有可能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彻底消除麻疹的危害。 此次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是政府在充分考虑个体及群体疾病控制效果的基础上为解决公共卫生问题采取的利民举措。家长有权利让自己的孩子得到预防麻疹的机会,同时也有义务为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保护我国儿童不受麻疹疾病的侵扰作出贡献。 十四、麻疹疫苗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处置办法 同所有药物一样,疫苗对人体而言毕竟是一种异物,绝大多数健康人接种后不发生任何不良反应,只有极少数因个体差异在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麻疹疫苗也是如此。 根据我国近几年对麻疹疫苗接种安全性的监测情况,接种麻疹疫苗后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正常范围内,并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预期发生率,而且麻疹疫苗接种次数的增多,不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 少数人接种麻疹疫苗后可能会发生不良反应。(一)常见不良反应: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在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自行缓解;接种疫苗后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两天,可自行缓解。(二)罕见不良反应:重度发热反应。(三)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过敏性休克,一般注射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含麻疹成分疫苗(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的不良反应的研究结果,其一般反应发生率分别为:局部疼痛、肿胀、红晕约为10%,发热大于38摄氏度为5%~15%烦躁、不适和全身症状(包括轻度皮疹或结膜炎、关节痛)为5%;其异常反应发生率分别为:热性惊厥330/100万剂次、血小板减少症30/100万剂次、不伴休克的急性过敏反应10/100万剂次、过敏性休克1/100万剂次、脑病小于1/100万剂次。 如果孩子接种后,出现发热在37.1~37.5摄氏度(腋温)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当发热超过37.5摄氏度,或37.5摄氏度以下并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诊治;对于红肿直径小于1.5厘米的局部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对于红肿直径1.5~3厘米的局部反应,可用干净的毛巾热敷,每天数次,每次10~15分钟;对于红肿直径大于3厘米的局部反应,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家长一旦怀疑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发生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当地接种单位或疾控机构,报告反应的发生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进行临床诊治。请家长在接种时主动向接种医生索取当地接种单位或疾控机构的联系方式。 十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得出结论的机构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原因比较复杂,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接种任何疫苗(包括麻疹疫苗)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通常由县级疾控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对于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市级或省级疾控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判断反应的发生原因,是否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结论。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果有争议时,可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市级、省级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省级医学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十六、预防接种过程中偶合症的发生情况 偶合症是指受种者在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这种疾病发作,与预防接种仅在时间顺序上形成了巧合关联,但并无实质关联。当受种者存在某些基础疾病(自身或其家长对病史并不了解或未向接种医生提供病史),接种时巧合发病(急性复发或加重),也属于偶合症,此时预防接种可能是基础疾病的刺激因素,但疫苗本身不是基础疾病发作的根本原因。 预防接种中最常见的偶合症是偶合急性传染病、内科疾病等。例如,麻疹强化免疫过程中出现的群体性不明原因发热可能是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最严重的偶合症为猝死,但比较罕见。预防接种后突发死亡可能与受种者本身潜在的疾病(如心血管疾病)有关,或因窒息、感染等因素造成。麻疹疫苗接种后偶合症所涉疾病的发生概率取决于疫苗的接种率及所涉疾病在受种人群中的基础发生率。 十七、如何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预防接种心因性反应实际上是指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群体反应。心因性反应不是由于疫苗固有性质引起的,与疫苗本身无因果关系,而与受种者的精神或心理因素有关,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心因性反应主要发生在处在生理发育期的儿童中,特别是小学生和初中生中,因此在给小学生和初中生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时要注重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其防范对策及措施如下。(一)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平时要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应讲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及其处理原则,使接种者心理上有所准备,避免出现反应后思想紧张和恐惧。注射时避免一过性刺痛而引起的晕针,避免让受种者在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或在饥饿、疲劳时进行接种。(二)排除干扰,疏散病人。一旦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应及时疏散病人,隔离治疗,避免相互影响或暗示造成连锁反应,尽量缩小反应面。(三)避免医疗行为的刺激,无需补液者应避免输液。(四)疏导为主,暗示治疗。正面疏导,消除恐慌及顾虑心理,稳定情绪可辅以药物治疗,应用小剂量镇静剂,也可采用暗示疗法,暗示受种者不过度关注预防接种及机体反应。(五)仔细观察,处理适度。群体反应人员复杂,个体差异较大,应注意接种反应之外的合并症,并及时报告家长及学校,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治疗工作。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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