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等被纳入“人性化”补助范围 12家卫生院每年将获补助1300万 济源市规范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经费补偿机制
本报记者 王正勋 通讯员 赵炜方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如何保障镇卫生院的运转一直是济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日前,记者从济源市卫生部门获悉,从今年8月份开始,该市规范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按月预拨资金,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据统计,今后,该市每年将为12所卫生院补助资金1300多万元,其中经常性支出中的“差旅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才招聘、基本建设等非经常性收支核定都被“人性化”地纳入补助范围。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济源市作为全省6个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3月1日起在12所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这12所卫生院每月药品收入共减少70万元左右,运行举步维艰。如何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是卫生、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极力解决的问题。今年3月份以来,济源市卫生、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补偿机制,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和业务正常运转”的要求,严格收支核定,明确补助金额,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实地调研,掌握基本情况。济源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卫生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人员结构、工资发放及业务运转情况,并选择3所有代表性的卫生院作为联系点,及时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为核定收支奠定基础。 统筹兼顾,区别情况核定收支。该市严格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逐一核定每所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具体明细项目。同时,针对卫生院的不同情况,特别是针对平原和山区卫生院收支差距较大的特殊情况,统筹兼顾,适当调整核定收支任务和数额,确保收支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经常性收支核定方面,该市以各卫生院2009年实际发生数为基数,综合考虑职能转变、取消药品加成等影响收支的因素,并参考今年1~4月份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核定。同时,该市对经常性支出中的“差旅费”以卫生院距离市区远近情况进行核定,分3000元、5000元、6000元3个档次核定市内差旅费;市外差旅费按年人均150元核定。在非经常性收支核定方面,该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收入按其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核定,支出按成本核定;人才招聘收支按人员招聘规划核定;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收支按实际需要,结合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规范操作,及时足额保障资金需求。在对12所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的经常性收支情况进行重新核定的基础上,济源市制订了《济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办法》,结合收支核定情况,对卫生院实行按月预拨90%补偿资金,10%作为绩效考核资金进行落实,以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稳定和业务正常运转,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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