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看病的钱,不该花的一分钱都不能多花。为切实为患者节省费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连续出台了多项制度和措施,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并在医院内部规定“对连续3个月超出卫生部规定的‘药占比’”的科室,免去科主任职务。截至今年7月份,该院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71%,比4月份下降了9.49%,使“药占比”达到了卫生部规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药占比应控制在45%以内”的要求,切实降低了病人的医疗费用,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药占比,指的是药品收入在医院业务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近年来,驻马店中心医院把降低药占比工作当作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医院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医院根据2010年《关于加强全省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省三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的意见》,结合医院实际,加强临床用药管理,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幅度。医院党委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医院开展降低药品比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先后下发了《关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医院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严格目标管理,各科主任为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将控制药品收入比例纳入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责任管理,要求各科室按照医院年初综合目标下发的“2010年各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指标”要求,严格管理,动态掌控,不许超过指标;药事和财务部门要对药品收入控制指标落实情况每月一考核、每月一分析、每月一公示;严格责任追究,凡年度药品收入比例超过规定指标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医院对药品比例超过规定的科室,对科室主任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超出部分药品总收入的10%,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超出医院规定比例的科室,对科室主任进行超出部分药品总收入15%的罚款,并进行诫免谈话;连续3个月超出者,免去科主任职务。同时,为加强科室管理,医院对个人用药比例超出科室规定比例者,要求科室比照医院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院药事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科学用药的职责,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对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定期对使用情况予以评价并公示。临床药师定期参与全院大查房,专科临床药师每周至少两次参加临床科室医师查房;通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对药品不良反应定期上报,认真落实“双十”制度。医院每月对使用单品种用量(金额)最大的前10种药品和对应药品开方量最大的前10名医师进行排名统计和公示,并上报给医院临床用药管理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该医师的临床用药进行分析、评价,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与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奖金效益工资分配、年终目标考核及科主任奖罚任免挂钩。 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临床用药及医疗服务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个别科室开展了集体警示谈话,对药品比例超标的科室主任给予警示谈话。 国家规定,三级甲等医院药占比应控制在45%以内。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医院通过采取以上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重罚严惩手段,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了药品收入比例。7月份相比4月份,该院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下降了9.01%,住院患者人均药品费用下降了29.97%。通过今年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临床用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临床用药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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