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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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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城镇职工最高可报销25万元
    本报讯(记者 常俊伟 通讯员 张松林)近日,记者从新乡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份起,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最高支付标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均有所调整,城镇职工最高可报销25万元,有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7月1日起,为了鼓励参保的市民大病到大医院就诊、小病到小医院就诊,从而分流大医院的病人,确保病人都能尽快得到救治,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线将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作出不同调整。一级医疗机构(职工医院为主)就诊者,起付线从500元调整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等9家医院)就诊者,起付线从500元到700元不等调整为450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为350元;三级医疗机构(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解放军第371中心医院等7家医院)就诊者,起付线从500元到700元不等调整为800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为700元。
  今年,新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由2.8万元上调到4万元。此外,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也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缓解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以上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减轻了参保职工的个人压力与社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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