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霞
36岁的宋女士因为咳嗽、胸闷来院就诊,胸部CT提示其双肺间质性病变。询问病史得知,宋女士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已4年,一直未进行治疗,半年前又发现乙肝病毒(HBV)感染,当地医生给予拉米夫定治疗。进一步检测显示,她已处于艾滋病期,考虑并发了严重的机会性感染:肺孢子菌肺炎。那么,宋女士的治疗问题出在哪儿呢?
首先,发现HIV感染后没有进行免疫功能的监测,没能及时给予有效的联合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导致出现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其次,发现合并HBV感染后,选择了对HIV和HBV都有治疗作用,但单用后都易产生耐药的核苷类药物拉米夫定,对HIV的抗病毒治疗将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HIV与HBV、丙肝病毒(HCV)有相同的感染途径,HIV与HBV或HCV合并感染十分普遍。由于HIV引起的免疫抑制,HIV感染加速了HBV或HCV的疾病进程。相反,HIV感染的进程并没有因合并HBV或HCV而明显改变。因此,在选择抗病毒治疗时机及抗病毒治疗方案时应权衡利弊,一旦顾此失彼,将对将来的治疗选择带来困难。
HIV与HBV或HCV合并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应遵循的原则是:一、对于HIV或HCV最好不要同时治疗。二、对于HIV或HBV,应确定有无即刻抗HIV指征,再确定治疗方案。三、HIV合并HCV或HB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治疗时机与方案的确定,均应以确保抗HIV治疗成功为前提,同时要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
对于HIV或HCV合并感染的治疗原则是:
一、尚未接受HAART治疗的患者,如果可能,应在HAART之前治疗HCV;当CD4细胞<200/毫米3时,应首先开始HAART;当CD4细胞充分增加后,再考虑干扰素治疗。
二、正在接受HAART治疗的患者,在稳定的HAART治疗下CD4细胞>350/毫米3,可开始治疗HCV;当CD4细胞在200/毫米3~350/毫米3间,全面考虑患者情况(肝炎严重程度、HCV基因型、HIV感染情况)以作出决定;当CD4细胞<200/毫米3时,是治疗HCV的相对禁忌症,需慎重考虑(对治疗的反应差、患者对干扰素的耐受性等)。
三、如果需要,在开始HCV治疗之前数周对HAART治疗方案进行调整,避免药物禁忌或药物毒副作用的叠加,但必须以确保对HIV治疗成功为前提。
对于HIV或HBV合并感染的治疗原则是:
一、无立刻进行HAART指征时:使用没有抗HIV活性的药物是最好的选择(阿德福韦、替比夫定或干扰素),尽量避免使用拉米夫定、恩曲他滨、替诺福韦。恩替卡韦被认为对HIV和HBV都有效。
二、当需要开始HAART时:对于初治患者HAART方案中联用恩曲他滨(或拉米夫定)和替诺福韦是最佳选择。
合理的HAART计划对合并病毒性肝炎患者的治疗非常重要,在符合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指南的前提下,早期开始HAART,在HAART前评价肝脏纤维化程度,选用肝毒性小并且使CD4细胞增加较快的HAART方案,避免有线粒体毒性的抗病毒药物如去羟肌苷、司他夫定,避免齐多夫定、去羟肌苷、司他夫定和利巴韦林合用,避免使用奈韦拉平,依非韦伦与干扰素合用时注意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
像宋女士这种情况,必须先治疗严重的机会性感染(肺孢子菌肺炎),如果3周的治疗顺利,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选择对HIV或HBV均有抗病毒治疗效果的方案拉米夫定+替诺福韦+依非韦伦,将是较好的选择。

专家简介
赵清霞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卫生部艾滋病临床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华医学会感染性疾病专业分会艾滋病学组委员。毕业于河南医科大学,从事艾滋病临床救治工作7年,在艾滋病相关机会性感染的诊断及治疗、艾滋病规范化抗病毒治疗、毒副作用的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参与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研究课题,在国家级及核心期刊发表艾滋病相关专业论文10篇,省级科研课题2项。
科室简介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河南省临床医学特色专科,承担着收治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霍乱、出血热、水痘、白喉、流行性腮腺炎等各类传染性杂病的任务,在应对传染病突发事件、控制麻疹、手足口病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艾滋病专科是我省最早规范化开展艾滋病临床治疗的定点机构,是卫生部指定的国家艾滋病临床培训基地、河南省艾滋病临床治疗中心、河南省艾滋病临床治疗特色专科,有卫生部专家2名,承担着国家、省内多项艾滋病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