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永胜 通讯员 邓万奎)近日,洛阳市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安县挂牌成立。从此,该县范围内发生的医患纠纷将引入第三方调解模式。 “医疗纠纷,尤其是‘医闹’现象发生后,处理起来医院头痛、患者头痛、行政管理部门头痛,这与和谐社会建设不相适应。”新安县卫生局局长王军介绍说,新的调解组织由县卫生局、司法局共同设立,地点设在县卫生局,配备人员8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分别由司法局、卫生局派遣,专业调解员6名,是专门调解医患纠纷的独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将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