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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联合检查组莅豫检查新增投资卫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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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确保100%项目开工建设 100%配套资金落实 100%问题整改到位 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日前,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迎接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项目建设100%项目开工建设、100%配套资金落实、100%问题整改到位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落实。 据介绍,联合检查组将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检查,涉及的卫生项目主要有:2008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新增投资安排的前4批医疗卫生项目和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所有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文件;项目的城乡规划许可、环评、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文件;财政部门拨付中央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相关凭证;项目开工报告、工程进度报告及投资完成情况证明;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相关文书、监理和施工合同以及项目投资预算、设计变更、验工计价、项目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全力配合检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及时汇报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要确保项目建设三个“百分之百”的落实。二要落实单位法人是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四要坚持执行建设内容和标准,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突破工程概算。五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六要建立和完善建设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七要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到专帐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通知强调,各地要组织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新增投资安排的前4批医疗卫生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2010年新下达的卫生建设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开工的,要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法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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