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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百案评奖”揭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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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伟强)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2009年度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查办案件“百案评奖”活动落下帷幕,一、二、三等奖分别有了归属。 为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关专家对各省辖市卫生局推荐参评的2009年度卫生监督执法案卷,从违法事实认定、取证、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文书书写、执法结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选,最终确定一等奖1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60件。 一等奖10件案件为:商丘市中心医院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扩建时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案,李峰(嵩阳汗蒸洗浴会馆)违反《卫生许可证》管理规定案,栾川县龙沟钼矿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违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案,刘小玲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及利用超声技术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活动案,周口市实验幼儿园食物制作时操作环节被细菌污染引起食物中毒案,南阳市第五中学分校食堂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驻马店仁济医院违规执业案,固始县人民医院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案,开封市某酒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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