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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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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常袋卫生院 姚伟旗 2008年6月一个雨大路滑的夜晚,一个急救电话,我和护士、司机共同向打求救的患者家中赶去。望着车外模糊不清的滂沱大雨,我的大脑在踏上救护车那刻就开始高速运转了。“这个病人怎样?有没有生命危险?下这么大的雨,路上的情况又是怎样?农村小路雨天泥泞,能到病人家中吗?车不能行驶太快,病人能支持到我们到吗?”一个个问号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好,总算顺利到了病人家中。病人是一个单身老人,家中无其他人。老人突然出现眩晕、恶心、呕吐、意识不清,是邻居打的急救电话。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只有先抢救病人了。我示意护士分别给予查体、测血压、看瞳孔。血压190/110毫米汞柱,一侧肢体活动不灵活,考虑为卒中,必须转上级医院就诊。给予对症治疗、吸氧后,救护车呼啸着驶向上级医院…… 病人得救了。若干天后病人来医院结账时,却说他没有吸氧,拒绝付吸氧费。任凭我和护士怎样解释,他就是不信,由于当时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病人还说我们耽误了他的及时抢救,我和同事当时的心情尽管很复杂,但也有点欣慰。因为是我们的努力使他恢复了健康。但从这件事我建议,救护车上除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外,还应安装监控设备,否则在出现上述情况时,我们只有免费了。 另一件事发生在2009年6月的夜晚。接班后没多久我就接到急诊电话,某饭店有人酒后打架。由于病人伤势严重,临时处理后不得不直接将其送往上级医院治疗。在把受伤的病人送到上级医院后,我要求病人的朋友交了33元钱(出诊费10元、车费20元、急诊诊查费3元)。半个月后,病人恢复健康,来医院结账要发票,非说自己交了133元,怎样给予解释都不能使他明白。而在场的病人朋友也说交了143元。当时护士、司机和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幸好半个月后,病人又到医院说明了那100元是朋友帮其买毛巾、茶杯等生活用品时用了,当时由于两人都喝了酒,场面比较乱,忘记了,向我和护士道歉。那100元钱找到了,我如释重负。 由此可以看到急诊出诊时医务人员代收费有不妥之处,且容易和患者出现纠纷。急诊医生出诊代收费,随后由患者或家属到医院开具发票,这在基层医院比较常见,如何才能让医务人员出急诊而患者在收费上却不出现异议呢?除了让其家属、同事、邻居陪护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此事值得商榷,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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