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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关注农村中医发展 夏祖昌看望村医郭光俊
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实施意见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首日济源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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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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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首日济源见闻
    3月1日一大早,济源市玉泉卫生院门诊楼前张贴的一张大红公告吸引了不少前来就医的群众。“阿米替林,原价19.5元,现价15元;氟哌叮醇,原价12.16元,现价9.5元;银黄片,原价18元,现价3.2元……医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了,药品降价了,国家政策真是好呀。”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对基本药物制度赞不绝口。
  基本药物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剂型适宜、价格合理、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济源市作为全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市47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从3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实施。12个卫生院全面取消20%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市直及企事业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扭转医疗机构“以药养医”局面。
  家住在玉泉街道办事处北水屯居委会的牛大伯患高血压10多年了,听说药品降价的消息后,今天上午他特意赶到医院拿药。
  牛大伯一直都在吃“络活喜”和“科素亚”两种药,原来每个月的药费自己要拿出353.80元,今天享受了新政策后,每个月便宜了47元,一年算下来可以少付将近600元钱。“有了新政策,我们这些老病号能省下不少钱。”他说。
  在济源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前来就医的患者明显增多。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赵占平说:“我们医院也全部配备了基本药物,我院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求,按照规定比例加成;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让群众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除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外,济源市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又从医保甲(乙)类药品目录中选择200种品规作为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这些品规主要包括精神疾病、烧伤疾病、脑血管疾病和风湿疾病等,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基本药物已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按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医疗机构收支不足部分,由省市财政足额补助,也就是政府为群众买单。”济源市卫生局副局长薛荣亮这样说。他表示,对“对卫生院目前的库存药品,按进价销售,售完为止,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基本药物制度刚刚启动实施,群众已经感受到了实惠。对于能否切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象,扭转“以药养医”机制,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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