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良好品格和健全人格的形成,需要正面表彰和鼓励,也需要从反面进行批驳和教导,有时还要从失落的痛楚中加以引诱,引起自责,自省自励。
我的女儿很喜好金鱼,常趁我们不留意偷偷地把金鱼从鱼缸里捞出来玩,其结果自然是金鱼一条接一条地去世往。我和丈夫耐心肠教导她,但收效甚微。后来,我想到了卢梭提出的“自然后果法”,就是让儿童凭自己的直接经验往接受教导,体会自己所犯过错的自然后果,从而学会怎样往屈服自然的法则。我想,何不试试这个办法,也容许以奏效呢!
于是,我和丈夫约好不再买金鱼,让鱼缸就空在那儿。过了几天,女儿见没有金鱼可看了,心里挺焦虑。这时,我便捉住机遇问她:“芳芳,为什么你没有金鱼看了?”女儿清晰了,不好意思地说:“由于我把金鱼捞出来,把金鱼弄去世了。”女儿熟习了自己的过错,我多兴奋啊!我带着她买了几条金鱼,孩子汲取了教训,再也没有捞过金鱼。
对于三四岁的幼儿,单靠正面教导是不够的,恰当采用“自然后果法”,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后果。
父母应该让孩子学会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以培育他们的责任感。要让孩子懂得,假如是自己办错了事,责任就该自己负,从而使其引认为戒,不犯或少犯类似过错。
(
http://www.yywsb.com) 编辑:张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