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如何落实?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孟庆普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国家新医改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作为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在这项服务中应做好哪些准备,如何实现“免费为居民提供”的目标? 12种疫苗防15种病 据中国疾控中心的专家介绍,当前国家规定的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以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的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即“12种疫苗防15种疾病”。 目前国家对疫苗接种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规范,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在人员方面,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在服务形式上,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同时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不同地区村卫生室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任务不尽相同。在经济发达、交通较为方便的地区,预防接种门诊一般设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职责是接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协助做好疫苗接种宣传、通知工作。在其他一些地区,受交通条件限制,家长带孩子到乡镇卫生院接种疫苗不方便,村卫生室就会承担具体接种任务。 包含七大内容 专家介绍说,作为最基层的接种单位,村卫生室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的内容包括七大项: 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通知家长。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接种前的工作。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信息,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等。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接种时的工作。在接种操作时应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进行必要的登记和报告,以及预约下次接种事宜。 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专家表示,接种单位应对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完整记录,以备上级考核查询。 村卫生室建五项制度确保安全接种 严格系统的管理制度是安全接种的有效保障。专家表示,要落实好以上工作内容,村卫生室应建立一套预防接种的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登记簿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簿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销手续。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变动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儿童变动报表。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管理规程实施预防接种。对流动儿童管理,应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20~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有接种任务的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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