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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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将完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

    卫生部近日明确,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使用,按《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执行。村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如地方根据实际确需增加民族药或地方特殊疾病用药,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相应药物品种。这意味着,村卫生室将完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的300余种药物。
    8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3个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卫生室只需要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经过测算,现在已经公布的这307个药品品种应该可以满足村一级卫生室日常医疗活动的需要。
    目录内药物报销比例有多高
    新医改方案提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就意味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将自动进入各种报销目录,百姓使用基本药物能够在治病的前提下少花自己的钱。
    按照规定,这些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应结合新农合筹资水平和报销药物目录,调整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为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新农合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应采用不同的报销比例,引导参合农民更多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应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对目录内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要细化支付审核标准。对新农合目录外用药,也要加强限制,确定使用比例。使用目录外药品应坚持患者签字认可制度。
    新农合报销目录不等同于基本药物目录
    “如果把药物目录的关系比作一个同心圆,那最里边的圆是基本药物目录,再外面的圆是医保目录,最外边的圆就是全部药物品种。从这个同心圆可以看出,基本药物是最核心的。”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仅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届时其他的目录都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核心。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种多个药物目录共存的现象与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国情有关。
    实际上,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在县、乡一级的用药范围都超过了基本药物目录。例如县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为800~1200种药物(含中药和民族药),乡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原则上在300~500种(含中药和民族药)。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和制订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必须从保障农民基本医疗需求出发。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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