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妇幼保健三件事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妇幼保健是国家医改公布的九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一项,也是乡村医生日常的职责内容之一。但是,在妇幼保健体系中,最低的层级是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更多的是起到一种辅助作用。那么对于这项工作,乡村医生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应该做些什么? 卫生部有关专家向记者介绍说,在现阶段,乡村医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通常需要做好三件事。 报信息 作为农村基层卫生网络和妇幼保健体系的基础,乡村医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掌握农村妇幼保健基础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 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的组成部分。乡村医生需要报告的内容有:包括国家和各地的妇幼卫生年报、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表的生命指标监测、卫生部需要提供的法定的妇幼卫生报表、各地妇幼卫生年报表、妇幼卫生相关项目报表和监测相关统计数据等。其中,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保健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尤为重要。 要做好信息监测,乡村医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首先为自己建立一个信息库。这个信息库可以包括:本村育龄妇女花名册;本村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花名册;本村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花名册;本村体弱儿童花名册;本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花名册;本村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逐月统计。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大家一定要记得及时向卫生院妇幼专干沟通妇幼卫生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 作宣传 有关专家指出,高危孕产妇是造成孕产妇死亡的最直接原因。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适时开展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孕产妇,及时送到医院、卫生院进行治疗和住院分娩,是防止孕产妇死亡的重要环节。 “传统意识和落后的习惯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位基层医生告诉记者。“最难做的不是孕产妇的工作,而是她们的婆婆和丈夫的工作。”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当地农村,一些婆婆认为自己生了几个孩子,都是在家生的,儿媳生孩子也应该在家生。有的婆婆以“亲手为儿媳接生”为荣,不愿意让“外人插手”。而有些产妇的丈夫,更不愿意让“外人碰自己的媳妇”。此外,一些地区的妇女多年来存在着怕见生人、羞涩的心理,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再加之语言上的障碍,也是住院分娩难以落实和推广的原因之一。 要破解这一难题,乡村医生需要做好妇幼保健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因为长期与村民打交道,乡村医生可以通过宣传的方式改变人们的观念,从而促进和落实住院分娩。 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医生的宣传重点包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倡夫妻婚前医学检查,推广住院分娩,鼓励母乳喂养,教授妇女五期保护和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落实保健措施 在一些日常的乡村医生培训中,大家也会接受一些妇幼保健知识的教育,比如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等。其中一项重点便是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 乡村医生需要注意的是,当村子里发现高危孕妇时,应该配合上级部门对她进行登记造册、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实行定期随访。此外,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 除了重点关注高危妊娠之外,乡村医生需要落实的妇幼保健措施还包括:及时为新婚妇女进行早孕登记,做好孕期保健、住院分娩、母乳喂养等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孕产妇基本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督促孕妇按时参加相关学习和孕产妇危险因素集中筛查活动;督促并护送孕妇到卫生院或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协助卫生院开展本村儿童健康检查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搞好儿童常见病防治和体弱儿的管理;积极配合妇幼保健主管部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科研调查等。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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