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确定了全国1125万名孕产妇将分享30.6亿元中央补助资金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崔芳 钱峰 卫生部近日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医改实施的重大公卫项目之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目标和资金分配情况。今年全国1125万余名农村孕产妇将分享中央财政30.6亿元的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地区的不同,最高的将获得人均400元补助,最低为50元。 补助分七档 通知公布了今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资金分配情况。据介绍,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分为人均50元、100元、150元、200元、250元、300元、400元七档。其中,经济较发达、财政承受能力较强的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均可获中央财政补助50元;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均可获中央财政补助400元。据悉,该项补助已经拨付到各省(区、市)。 住院分娩得限价 各地将结合地方实际共同制订本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本地区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县级卫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任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农村孕产妇选择适合自己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要按标准减免费用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要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医院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异地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享受住院分娩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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