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培训探索新形式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河南出台新农合能力建设项目补充实施方案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提高我省乡村医生新农合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办社〔2008〕234号),河南省卫生厅结合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制定补充实施方案,探索乡村医生培训新形式。 据了解,针对乡村医生居住较分散,交通不便,且多数村卫生室只有1名乡村医生,难以长时间脱产培训的特点,河南借鉴成人函授教育的方式,根据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新农合培训有关内容,组织省内农村卫生专家编印相关教学大纲,并委托医药卫生报社创办《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特刊》,每周刊出1期,直接邮寄发放到全省所有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及县、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供乡村医生和基层新农合工作者学习。 2005年以来,河南省连续5年对各级新农合管理干部、经办人员和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新农合政策和管理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新农合政策水平和服务效率。而广大乡村医生作为最基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人员,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原因,难以及时了解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不能尽快掌握快速发展、不断更新的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和乡村医生队伍素质的提高。因此,亟待采取有效方式把新农合政策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培训延伸到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乡村医生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随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我省新农合与农村卫生的最新政策和动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参合农民服务。 这项计划培训范围为,全省60792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及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为,新农合政策制度、农村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及健康教育知识等。 据介绍,各省辖市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通过《医药卫生报》印发试题考核一次。省卫生厅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项目结束后,省卫生厅将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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