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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对策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

鄢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保峰  陈文凯
    随着农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其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国家关注。国家斥巨资推行新农合,为农村诊所配备了诊疗设施,划拨了专项资金。近期,国家又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系列措施和政策的出台,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但目前农村药品市场还存在令人担忧的地方,笔者对目前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初步调研,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存在问题
    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经济利益当头,质量意识淡薄,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质量隐患大。在对农村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个别诊所负责人图便宜,购进药品不按法定要求,一是不向销售者索取法定资质和相关手续及销售发票;二是购进后不做购进记录,个别诊所虽然记了,也是为了应付检查,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缺项漏项多。2007年6月1日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他们认为做不做都一样,因为不涉及经济处罚,不做仅仅是警告和通报批评,由于购进把关不严,给药贩和制假售假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部分农村诊所储药条件不符合要求,影响用药质量。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农村卫生室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大多设在乡医家里,生活区和药品陈列储存区不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部分药品就地堆放,明显标有2~8摄氏度低温储存的药品在7、8月份仍摆放在柜台内,药品养护更是无从谈起。此外,相当一部分卫生室都是一名乡医负责,由其未受过医药专业培训的家人帮忙,个别人员文化素质偏低,连有些药名都念不准。
    诊所证照,药店摆设。一部分人员看到开办药店准入条件高,就钻政策的空子,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以药店的形式摆设销售药品。由于医疗机构备药目录尚未制定,所以查处十分困难。
    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未完全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在农村药店中,存在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销售药品不开具销售凭证,药品购进票据管理混乱,药品分类不细,设备使用记录记载不及时等违规行为。
    县城药店和农村药店比例失调。由于农村消费水平较低,人员相对不集中,所以农村药店申请办理的相对较少,相当一部分人只瞄准已经饱和的县城申请办店,不愿到乡村办店。
    以免费赠送为诱饵,诱骗群众上当。游医药贩利用群众对药品专业知识了解少的缺点,开几辆车,印发宣传单,租用生意不景气的旧会堂和旧的电影院以及农村村委会大院,采取“先讲后送再卖”的方法,即让所谓的“专家”大吹自己带来药品的治疗作用,借机售卖。他们流动性强,通过小恩小惠寻求当地人保护。查处时,当地人煽动群众阻挠执法,致使违法人员逃之夭夭,彻底查处比较困难。
    “两网”建设没有完全发挥作用。由于“两网”建设中协管员和监督员是兼职的,且是义务的,所以在协助管理方面和信息收集方面是被动的,收效不是很大。
监管对策与建议
    加大对乡镇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制,坚决杜绝未经培训人员从事药品销售、经营行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以及农村零售药店的药品从业人员,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适当的、机动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的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品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将各种假劣药品信息告之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尽快出台医疗机构备药目录,实行备药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相关规定,违规处罚大都以警告、通报为主,药监部门的这些处罚不具有威慑力,更没有经济上的严厉制裁。所以,乡镇医疗机构药房的管理很有必要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
    合理发展农村药品零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单位或大的连锁企业到农村开设分店。对村医主动要求在农村办店的,应予以大力支持。
    加强“两网”建设,充分发挥“两网”建设中监督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在“两网”建设的基础上,对“两员”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实施责任追究,由政府拨付资金对他们进行经济上的补助,以提高他们协助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其收集信息,特别是对游医药贩及时举报,达到有效的打击犯罪的目的。
    加大对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农民不到无证村医处看病,不到无证药店购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无证经营、无证村医坚决予以取缔,对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从严从重处罚,并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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