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我最担心的还是乡村医生。”在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多次提及“乡村医生”。
卫生部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达93.8万人。
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着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宣传等多项任务,同时承担着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农民健康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陈竺指出,各地在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要明确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要将那些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委托给乡村医生承担,使农民能够获得方便快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们尤其要重视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村医生的岗位培训和医学教育,鼓励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使他们的业务水平有较大提高。”陈竺说。同时他还鼓励各地继续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定《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培训等,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定期换证等工作。在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支持下,完成中西部10个省份119个县共1.1万名乡村医生的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