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怎样恰当地运用肝素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一、用肝素48小时后出血危险增加,故应用48小时后应减量。 二、肝素应用后出现血凝增强现象,在停用肝素24~48小时后开始恢复正常。故静脉停用肝素前数日内应重复叠用口服抗凝剂,预防血栓形成。 三、肝素可引起血小板减少,但停用3~7天后血小板数即可恢复。 四、肝素抗凝治疗过程中一旦出血,应立即用鱼精蛋白缓慢静脉注射,或加入生理盐水100毫升内快速滴注,使肝素失去抗凝血作用。 五、肝素还会引起骨质疏松、骨折、脱发、感觉异常、发热、哮喘及过敏性休克等不良反应,要注意观察处理。 六、肝素抗凝血作用较强,因此不宜与水杨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噻氯匹定、低分子右旋糖酐、糖皮质激素合作,以免增加出血的危险。 因肝素的副作用是出血且用量不易掌握,所以肝素治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验,开始治疗和检测的方法也多样化。因乡村诊所不具备化验条件,所以也限制了肝素在农村的应用。乡村医生一提到肝素大多有一种恐惧心理,看不到肝素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的不可替代作用。其实在农村只要认真观察病情,严格掌握肝素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格选择病例,在治疗过程中坚持个体化原则,选择病例时综合考虑,尽可能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应用小剂量化及间断给药是不易出现大的副作用的。 (贾田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