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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不可盲目用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

  “药妆”源于国际上一个流行概念——医学护肤。在一些发达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化妆品通常只在药店销售,其配方必须完全公开,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都须经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且不含公认的致敏原。据了解,目前在日本、欧美等国,对“药妆”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约束,而中国尚无相关严格的管理规定。而有关皮肤科专家指出,乱用“药妆”最终导致的皮肤疾患已占皮肤科门诊患者的5%~10%。
“药妆”护肤也致病
  由于某些化妆品成分中含有致过敏物质,加上人体皮肤个性差异,所以导致某些化妆品成为皮肤病的“元凶”。化妆品皮肤病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痤疮、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指甲损害等,其中最常见的疾病就是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同样,宣称低敏感性的草本药妆也有可能会造成皮肤过敏。
  诚然,药妆按照制药标准生产,能够有针对性地加强皮肤护理,同时也能解决暗疮、过敏、色斑、过度衰老等皮肤问题。但是,由于缺乏认证以及管理方面的漏洞,导致目前市场上的药妆质量良莠不齐,存在大量的虚假、夸大宣传的情况。
盲目选用易遭“陷阱”
  有关专家指出,药妆并非人人适用。目前我国药妆配方关非真正公开,因此也只能按照说明书上的配方说明或者广告宣传的所谓疗效选择产品,这样的选择有一定的盲目性,针对性不强,由此而产生不良反应的概率也较高。而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里,人们是由皮肤科医生开出处方,提供针对性的护肤建议:从清洁产品、药或辅助治疗产品到跟随产品,包括防晒、眼霜等。由于“先天不足”,我国药妆安全漏洞显然要大得多。
  专家认为,消费者切莫盲目跟风乱用滥用药妆,选择药妆品应注意先了解自己的皮肤类型,选择与自身皮肤相适应的药妆。对皮肤易过敏者来说,使用药妆时最先做局部试验,把药妆稍涂于耳背,确证无过敏作用后,再正式使用。
      (摘自《上海大众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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