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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新农合参合者年最高补偿10万元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本报讯(记者 王平 乐山 通讯员 高庆党)近日,舞钢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会召开,新调整的新农合政策中,2010年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10万元。该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大病住院报销的基础上开展门诊统筹,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 该市对住院患者的报销也进行了调整。一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报销最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8万元,大病风险基金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合计每人每年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参合医疗补偿。二是儿童住院起付线为相应医院成人住院起付线的50%。三是征缴期过后出生的新生儿与参合母亲一样享受住院报销政策。四是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由原来的10种扩大到15种,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40%。五是扩大用药范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统一纳入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六是筹措资金2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了新农合IC卡,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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