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对村卫生室“摸清家底”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卫生部近日下发调查方案,对村卫生室现状展开调查。此次调查的结果将成为政府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制定国家层面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依据。 据了解,村卫生室是我国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础,主要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防治等工作。目前,我国仍有将近12%的行政村没有设立村卫生室。医改方案提出,3年内将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村卫生室按举办形式划分,主要有村办、乡卫生院设点、联合办、私人办等形式;业务用房性质有村集体免费提供、租用别人房屋、卫生院所有、集资建房、租村集体房或自家房屋等。近年来,许多省份已经出台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了乡村一体化管理。 但由于村卫生室的性质没有明确,导致各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投入长期不足,目前我国农村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面临较大困难。同时,由于国家对村卫生室还没有出台规范的管理制度,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管理缺乏政策依据。因此,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国家层面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尤为重要。 据介绍,此次调查的内容包括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建设标准、职能和任务、相关政策措施,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考核、业务收入等。(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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