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推药品差别定价 广东300优质药可提价 |
来源:医药卫生报乡村医生电子版 [字号: 大 中 小] |
广东省物价局昨日正式公布《广东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作为国家首个单独先行试点,广东将在全国首推药品差别定价。据悉,300多种药将获得价格优待,获批后可提价,体现“优质优价”,以鼓励药企技术创新,省物价局近期将公布首批差别定价药品名单。 质优药品利润放宽 据悉,药品差别定价是指对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特定药品,区别于一般药品定价原则制定或调整价格的行为,体现“优质优价”,适当放宽名优产品、品牌产品的利润率。按药品品种算,实行药品差别定价的比例约为1%,按现在广东共3万多个品种规格药品来算,有300多种药品将实行差别定价。 有关负责人说,这项新政可鼓励药物的研发创新,提升药品质量,使医药行业由仿制向创新转变。实行药品差别定价后,质量好的药品将在市场价格上得到更好体现,合理的价格将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药品行业不会再是通过低价来竞争市场。 药价两年调整一次 省物价局表示,符合要求的药企提交药品差别定价申请后,物价部门将严格按“阳光定价”,通过成本监审、专家评审、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对少数价格矛盾较为突出、各方意见分歧较大的药品,将召开听证会公开审议。 此外,差别定价的药品价格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药品质量达不到差别定价标准的,取消其差别定价资格,改变过去药价一成不变的局面。 (摘自《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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