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伟强)经研究审核,日前河南确定了河南省人民医院等38家省级医院为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前往这些医院看病,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这是12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2010年度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署仪式上获得的消息。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协议并讲话。省卫生厅厅长助理胡金朝宣读《河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0年度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自2003年我省新农合试点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农合工作,已连续5年将新农合工作列入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和重点督查事项。6年多来,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覆盖,目前已经在全省15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补偿封顶线也由2003年的5000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6万元。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制度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秦省指出,河南新农合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6年来,各地在引导农民自愿参合、探索建立长效筹资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外建参合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健全新农合监管体系等方面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受到了国务院及卫生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求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定点服务协议,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推动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秦省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一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相应管理制度。二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医务工作者和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为新农合制度取信于民、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三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参合农民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四要大力推行各项便民措施。五要积极开展省级直补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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