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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公布“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案查处结果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无证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案的查处结果。河北省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标识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的生产地——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6012个(包括查封的3012个和退回的3000个),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
  今年11月8日,互联网上一则可有效抑制甲流病毒的抗病毒口罩研发成功并面世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天津市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情况,并通过河北省局责成该产品生产所在地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为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天津明大公司和永清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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