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伟强 伴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版)》的颁布,基层医疗卫生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人们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医改新政影响下基层医疗市场所焕发出的勃勃生机,还包括,即将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带给人们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以及如何保证基本药物公开、公平、公正地到达老百姓手中。 喜迎平价药品时代 在人们的期盼与希望中,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这一期限渐行渐近之际,12月4日,河南省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标志着河南省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随着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的启动,将带给河南人民更大的实惠。”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李红星介绍,“基本药物通过公开集中招标,合理降低药品价格,达到了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目的。此次招标与2008年相比,平均下降12.25%,预计2009年全省县以上医院药品销售额约150亿元,可为患者减少药品费用18.37亿元。” 李红星说,根据新医改部署,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30%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河南按照计划,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等6个省辖市为试点,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取消基本药物价格加成,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在其他地方,乡镇卫生院可以加价20%,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加价15%,但前提是加价后,基本药物价格仍不能超过国家指导价。 郑州市电器厂社区退休教师张某闻听实行零差率销售后,非常高兴。他说:“到那时买药就更划算了,那我省出来的钱可以和老伴一块去旅游了。”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卫生院院长张志强表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就是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保障基本药物供应,保证中标药品质优价廉,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意味着百姓就医享受平价药品时代即将到来。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品会计周正寿介绍,早在今年10月2日,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并于 10月22日起执行了新的价格。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比如诺氟沙星,100毫克×20粒的胶囊剂,从最高零售价3.9元降到了3元。目前,2009年版《医保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目录里的甲类部分,这意味着基本药物可全额报销。患者用药便宜了,医院的公信力更强了,健康水平提高了,百姓正感受着医疗的新变化。 周正寿说,从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到《医保目录》的相继出台,对加速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对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着深远的影响,患者势必从中获得更大的实惠。 多方面保障基本药物使用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安全,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如果政策不能细化,基本药物的使用可能会遭到医患两个方面的‘冷遇’。” 一些医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医生在治疗疾病时,会选择一些经过多年实践证明临床效果好的药物,而对基本药物“不屑一顾”。解放军总医院一位院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生用药都想追求治疗效果的最优化,如治疗高血压,由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抑制剂的联合治疗方案会给患者带来更多的心血管保护,且控制血压效果好,所以大多数临床医师都习惯选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ARB),而不会选择《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过时”药物。 同样,如果患者已经习惯于上述的抗高血压治疗方案,且血压控制效果很好,也很难再让他选用其他的药物。如果强推基层医疗机构完全使用这些基本药物,会不会造成患者更加倾向往大医院跑?是否会影响“常见病、多发病不出社区”的改革目标的实现? 有业内人士指出,推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关键在于基本药物如何从目录走进日常处方,让人们的希望成为现实!现在医院内出售的药品都是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来进行销售的,这个价格还要加上15%的药品加价,但是,取消这15%的药品加价后,医院的利润会大幅度缩小,如果政府的补偿措施不到位或者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能否认真按照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销售还存在着不少疑虑。 对此,有专家提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尽量引导居民往基层就医,希望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更合理。2009版的医保目录已经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的落实使用,是贯彻落实基本药物政策的具体体现。卫生部门要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必须配备基本药物,医保部门提出使用基本药物可以全额报销,无疑为基本药物使用提供了保障。 同时,取消药品加成,无疑是对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的一次“洗牌”,须同步推行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等一揽子的综合改革,这样才能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不再依靠药品获利,基本药物才可能真正成为医生的首选。 新医改已经开局,老百姓必将迎来一个更安稳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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