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琳君)12月7日,河南省卫生厅出台《河南省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加强对全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9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有效实施。 该方案对9项基本公卫项目考核标准进行了具体细化,并把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作为考核内容。考核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的形式,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评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各省辖市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据了解,县(市、区)卫生局要在每年5月中下旬和10月的中下旬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两次全面考核,省辖市卫生局要在每年11月上旬组织对各县(市、区)重点抽样复核,并作出全市的总结评价,省卫生厅将定期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卫生部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以及表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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