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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出台农村卫生人员在职成人学历教育资助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张晓华)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可享五成资助了!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做好2009年农村卫生人才建设“51111”工程工作,省卫生厅日前下发文件,就协议签订和资助工作提出具体办法和程序。 据了解,2009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将会同有关用人单位与被选拔人员签订农村卫生人员在职成人学历教育资助协议书。学费资助以学校正式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正式发票面额的50%计算;教材费资助按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年1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800元的50%计算,即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年资助5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资助400元,分3年完成资助。 河南要求,在对选拔人员资格进一步核对的基础上,及时对选拔人员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卫生局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张榜公示本县(市、区)被选拔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各省辖市、县(市、区)卫生局设立举报电话,接收群众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自2009年12月10日起在省卫生厅网站陆续公示选拔人员名单。 同时,加强严格监管。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村卫生人才建设“51111工程”在职成人学历教育资助经费财务专账或备查账,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局对经费使用加强监督,省卫生厅也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违纪者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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