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永胜 通讯员 路 璐 耀 欣)近日,洛阳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名医名护选拔活动,今年为首届,一届3年,形成制度。 “目的是发挥其引领、骨干作用,全面提升卫生系统人才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洛阳市名医名护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卫生局局长朱其昌介绍说。名医名护的评选对象包括全市卫生系统从事临床及护理工作的一线医护人员;每届评选特级名医、名护各10名,优秀名医、名护各30名,百佳名医、名护各60名;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单位考核推荐、县局审核、公示评议、综合评审。 记者了解到,名医名护的评选除基本条件外,还特别设置了优先条件。如特级名医评选的优先条件就包括年诊治病例不少于3000例(其中疑难危重病人不少于150例)、主任医师职称、省市级科研成果、重点学科带头人等10项内容。优秀名护评选的优先条件包括近5年获先进个人、省厅技术比武获奖,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表现突出等8项内容。 《洛阳市名医名护选拔管理工作意见》规定,在医院实行绩效工资时,名医名护的绩效工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名医名护在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市优秀专家时,组织部门给予优先推荐;建立名医名护年度体检和学术休假制度;实行名医名护津贴制度;等等。 据介绍,名医名护的选拔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总抓、宏观指导。目前,名医名护选拔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已经成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之中。 相关链接:洛阳市名医名护津贴制度规定:特级名医名护参照省级优秀专家享受年度津贴;优秀名医名护参照市级优秀专家享受年度津贴;百佳名医、百佳名护按不低于市级优秀专家50%标准发放津贴。市财政负担特级、优秀名医,特级、优秀名护津贴的发放,津贴纳入市财政预算。百佳名医和百佳名护津贴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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