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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十三家责任单位形成医改合力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 (记者 刘永胜 通讯员 路璐)11月24日,洛阳市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会议。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的《洛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3年内医改工作的5大任务和22项具体工作,涉及的13个责任单位中,卫生、财政、劳动、发改委四部门担当最多。
    该市出台的医改方案指出,3年内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快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步伐,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方案对相关的13个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其中,22项具体工作中,事关卫生、财政、劳动、发改委四部门的责任分别为17项、12项、9项、8项,人事部门3项,国资委、编办、教育、民政、监察、计生、工会、药监8部门各有分工,以确保医改工作顺利完成。
    该医改方案明确,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制定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二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四是改革补偿机制,使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五是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洛阳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吴中阳强调说,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医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方案,积极推动医改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2011年,该市将全面建立起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同步结算;全面实行居民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落实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09年和2010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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