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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接种成本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河南进一步规范流感疫苗价格
    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秋冬季是流感高发季节,在易感人群中开展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可以有效预防季节性流感的群体性发生和区域性流行。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接种成本,切实减轻群众接种疫苗负担,9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就季节性流感疫苗采购、供应、价格等事宜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季节性流感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统一签订合同,统一储存保管,并以中标价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季节性流感疫苗,供应接种单位,实行现款结算,各接种单位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20%向适宜人群接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供应季节性流感疫苗的各个环节不得加价,无条件做好疫苗的采购、运输、供应工作。接种单位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次2.50元(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和一次性注射器等消耗材料)。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采购、供应、接种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标外或违价采购季节性流感疫苗,本着知情同意、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疫苗接种,凡违反规定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要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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