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日报记者 苑海震)9月14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实行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信息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实行甲型H1N1流感救治信息日报告制度。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救治动态,于每日16时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无确诊病例的省辖市实行零报告。 实行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各省辖市卫生局要收集、汇总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信息,于每位病例确诊、痊愈时各报一次信息。实行重症病例病情日报告制度。对经市级专家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各省辖市卫生局要按照“河南省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病情日报表”要求,在诊断当日报省卫生厅医政处。诊疗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可随时上报。 同时,省卫生厅还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甲流分级分类治疗制度。按照卫生部要求,本着“正确诊断治疗、尊重患者意愿、明确医生职责、密切观察病情、确保措施有效”的原则,对城市确诊的轻症患者实施居家隔离或住院治疗。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病人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对于重症病人要实行“三集中”治疗制度,即集中收治在省辖市重症救治定点医院、集中调配抢救药械、集中调配重症治疗医护人员。各省辖市要成立不少于3支重症病例治疗梯队。各地至少指定2所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并制定先后启动的顺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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