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 徐树立 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于县(区)以上,加之编制有限,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与所承担的卫生监督任务存在较大反差,使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基层社区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盲区。由于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辨别识伪能力差,加之医疗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上述地区成为“黑诊所”滋生的温床。 面对长期以来城乡基层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卫生监督网络“末梢缺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难题,在“打击非法行医09行动”中,焦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长效机制为契机,构建遍布农村乡村、城市社区的医疗服务市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并以此网络为平台,不断充实卫生监督其他领域工作内容,逐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的横到边、纵到底。 卫生监督基层网络是以农村村卫生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监测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信息中枢,并协同卫生监督执法,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综合执法的网络构架,并明确网络中各级的职责。 为使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主要是对市、县两级卫生监督员,乡(镇)办事处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监督业务技能的培训,着重提高上述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着重从制度上规范网络的运行,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报案查实奖励制度、工作过失(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对卫生违法行为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执法;四是实行例会制,市对县、县对乡(镇)办事处、乡(镇)办事处对村(社区)每月组织召集一次例会,主要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部署工作等。 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延伸了卫生监督触角,实现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心下移,由于各基层哨点对卫生违法现象实施时时监控,震慑了违法行为,同时也最大程度整合了卫生监督资源,实施对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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