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日前,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准入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公示制度。按照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和患者公示医疗机构准入及医疗服务信息。 据介绍,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医疗机构要向社会和患者公示核准的诊疗科目、主要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医院就诊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准入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准入信息。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准入信息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各地医政、中医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医疗机构准入信息通报卫生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要及时将卫生监督处罚情况通报医政、中医部门,作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校验审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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