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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筛”开展不合格 年审不予通过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河南把新生儿筛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助产机构年审内容
    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日前,省卫生厅发出《关于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年度审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咨询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年度审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咨询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指导下,尽快建立健全本地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加强各网络单位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共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级助产机构要尽快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血样采集、送检和听力筛查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设施,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预防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河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工作由设在省妇幼保健院的河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具体负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助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技术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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