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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 卫生公安联手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  吴延立)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衔接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和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将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省辖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沟通衔接配合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和计划,交流信息,共同研究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通知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非法行医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应依法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卫生行政部门,退回案卷材料。
    通知还强调,对社会危害巨大、社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或者其他双方研究决定应当联合打击的重大复杂案件,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执法机关代表参加,共同会商、研究案情和打击措施,开展联合打击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案件线索举报,或者在执法现场查获重大案件,认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派员到场,共同研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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