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9年初,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完善村卫生室综合服务功能,改善农民就医条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运行,河南省卫生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省农村实际,对2006年出台的《河南省村卫生所(室)基本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一、科室设置 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免疫规划室、药房、健康教育室,相对独立,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 二、人员配备 按所辖人口的1.5‰~2‰配备,其中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1名能用中医知识防治疾病的乡村医生。所有从业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 三、基础设施 山区或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占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平原地区或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占地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砖混结构,隔间到顶,上有平顶或天花板,下有地砖或水泥地面,四室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1.5米。 有供水设施(自来水或压水井);有男女各一个蹲位的水冲式厕所或双瓮漏斗式厕所、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沼气厕所;有焚烧炉处理医疗垃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 四、基本设备 (一)诊断室:诊断床1张,诊察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数量满足需要。 (二)治疗室:治疗台、物品柜(药品)各1个,有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配备开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诊疗项目相匹配的器械。 (三)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 (四)免疫规划室:有冰箱(冰柜)、冷藏包、电脑、有关接种器材及采样设备等。 (五)药房:西药柜(中成药柜)、中药饮片柜(橱)至少各1个。 (六)健康教育室:有基本健康教育设备。 有与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相应的其他设备。根据需要配备通讯设备,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设施。 五、药品 按照《河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配备和使用相关药品。 六、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 (一)主要制度 村卫生所(室)工作人员职责,医疗工作制度,急诊急救工作制度,处方制度,药品管理制度,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二)管理要求 有诊疗技术规范与医疗操作规程;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布上墙;农药中毒、心肺复苏和药物过敏反应等常见的急诊急救操作规程上墙;建立各种登记本,如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健康教育登记本和出生死亡登记本等;在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免疫规划室、健康教育室张贴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财务管理基本台账齐全,记录真实,管理规范,收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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