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季)日前,记者从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该市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在开封市范围内开展对假“妇炎康胶囊”、“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的清查。截至目前,该市尚未发现上述假药。 据介绍,经核查确认,标示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实非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妇炎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019,规格为:0.5克/粒,包装规格分别为:45粒/瓶、12粒/板×2板/盒、12粒/板×3板/盒)以下批号均属假冒产品:20071205、20080103、20071102、20071206、20080305、20080111、20080702、20080508、20080701、20080526、20080313、20080218、20080604、080604。另外,近日,一些地区发现的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经确认判定为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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