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4年10月14日,是经省卫生厅批准执业的全市唯一合法的采供血机构,内设十二个职能科室,担负全市六县(市)五区的采供血工作。 建站15年来,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依法办事”的血液管理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弘扬求真务实、团结进取的工作作风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保障了临床用血需求。随着冰冻红细胞、冰冻血小板、去白病毒灭活血浆等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促进了全市科学合理用血工作,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作为服务献血者和受血者的窗口单位,该站在做好采供血工作的同时,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200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被市政府授予“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A级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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