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胜
(一)
小时候,作为农村孩子,我是很少到县城去的。一日,当时还是民办教师的四叔带我到县城办事。到了县城,四叔给了我一元钱,让我四处转转,买点东西吃。我接了钱以后,什么也没想,一头扎进了新华书店。记得当时什么都没买,可能是合适的书太贵,不合适的书又不愿意买,也可能是当时那一元钱在我心中的分量太重,不想轻易花掉。
事后,还是听旁人讲,四叔在他教的那个班上,用这个例子教育过他的学生,说我太痴了,好不容易进了趟县城,仅到新华书店转了一圈儿。我当时没有想很多,现在回忆起来,心中沉甸甸的,有些酸。
(二)
星期天,忘记了时间,穿上衣服仍迟迟不愿离开床铺,遂用手从枕头旁的书堆中拽出一本又一本书翻阅。看我们这地方没有的《鸵鸟》,观《天山飞瀑》,听那《湖乡的橹声》……
此时,我觉得书,是梦醒迎来的光亮,是透窗而入的清风,是陶醉之中耳闻的美丽乐曲,是满足之时倾听的隽永故事。
躺着、坐着、歪着、斜着,无论姿势怎样,我的感觉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舒适、舒服、舒坦!
于是,对床一往情深,对书孜孜不倦。
妻子下班归来,看到我的样子,评论道:真是懒惰!在客厅看电视、读画书的儿子跑了过来,偎依着妻子,对我顽皮一笑。
(三)
从乡村到城市,从校园进机关,书就像牛奶和面包,像一日三餐,让我一日难离。
我工作、读书之余,也喜爱写点诗文。我把此看作是一种珍贵的精神寄托,是生命的营养。
与我保持联系的一位回族老作家,经常写信、打电话给我:“要坚持,坚持……”
我为书写了这样一首诗:
你们伴随着我/每时每刻/肌体和气味给我温暖;
由于你们/我昂首挺胸/穿过喧闹的人群/爱,理解,万物善良的声音/在我心中/被充溢的阳光照耀;
我为你们唱欢乐的歌/写赞美的诗句/你们也许不太注意/一年三百六十五个日子/无论黑夜,无论白昼/你们真诚、美好/以不同的方式/为我注入着热爱生活的活力;
我拥有了你们/不知不觉中/就拥有了布满鸟语花香的/这个世界!
(四)
书在我四周。
书中的文字,通过我的眼睛、大脑,汇入了我的血液,给我前进的动力。
一日下班后,我再次来到商场西侧的书亭。坐摊的女老板热情招呼我:“好久不见你来了!”
好久?多久?今天又来,我又能离开书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