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病人购买的是什么?有人说是药品,也有人说是检查,还有人说是医疗服务。在医疗行业,争论一直都没有终止,医生认为医疗服务的价格太低,病人却表示已经承担不了高昂的医疗费用。经过数十年的尝试,我们却每每发现我国的医疗体制是那么不尽如人意,以至于“买方”、“卖方”和“旁观者”都不满意。其实,有个问题我们从来没有弄清楚,即病人想从医院获取什么。 医院有成千上万种药品,有名目繁多的检查项目。病人没法自行选择,不得不求助于医生:“我应该检查什么?我应该吃什么药?”这时,差别就出现了。在餐厅,我们可以潇洒地点菜,甚至完全拒绝服务员的推荐;在商场,我们习惯随意挑选,寻找样式最新颖的服装……总之,在这些场合,买方有绝对的自主权。 医疗服务却完全不同。因为知识的不对称,病人没有办法自己决定是马上住院还是门诊观察,无法决定应该吃药还是需要手术。那么,这一切是如何确定的?是医生。在医院,医生将他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结合起来,帮助病人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在此基础上制订一个最适合的诊疗方案。可以说,病人掏钱不单单是为药品和检查买单,更多的应该是为了换取医生的临床智慧和专业判断。也就是说,单纯用药品成本和设备成本来衡量医疗服务的价格,不能客观反映出医疗的价值,包括医生的价值。 遗憾的是,不是所有人都理解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于是,医患关系走到了“敌对”的地步。在某种程度上,病人并不完全认可医生付出的劳动,甚至整个社会也形成了一种误解,把“医疗服务的公益性”等同于“医生工作的公益性”。只要医生谈收入,就有人指责其“没有良知”。激励机制的缺失,让部分医生不再“思维”,至少对某些病人他们不再“思维”。“你想要做什么检查?”“你想开点什么药?”如此这般,药房的大门敞开了,变成了自选超市;医生的态度好了,变成了面带微笑的服务员。然而,这样真的使病人获益了吗? 我们承认,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医生理应真心实意为病人着想。然而,医生也需要生存,也需要体现自己的价值。我们呼唤更为合理的医疗体制,让医生得到保障,让病人不再埋怨。只有这样,医院才能给予病人真正需要的、物有所值的“商品”。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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