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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5起血腥事件 不能总让医生受侵害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2009年6月,对于我国的600万医务工作者来说,是一个绝对的“黑色六月”。
    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河南、浙江、湖北、北京、福建等地先后发生了5起骇人听闻的“血溅白衣”事件。
    “谁来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难道还要让‘花钱买平安’助长医闹的嚣张气焰?”“在医患矛盾不断恶化升级的今天,权力机关难道还要坐视不管?”……一系列针对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全国的医务工作者为之震惊,但即使是这样,医务人员所发出的求救与求助之声始终是理性的。
    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指出,总让保护13亿人健康的医务人员受侵害是不行的。我们必须给开展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一个好的环境,千方百计让患者信赖医师,而不是损毁这支队伍的形象。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吴崇其指出,这些都是很不平常的现象,问题由来已久。必须引起整个国家、政府和卫生行政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从整支队伍的利益出发看待这个事件,否则13亿人的健康问题将难有保障。
    而更多的法学专家指出,“医闹”猖獗与患者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太高有关。因此,从长远来看,政府部门有必要开辟处理医疗纠纷的“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把患者的维权行动引入法制轨道,最终让“医闹”无事可闹。
    ●案件探讨
“南平事件”可能触及多项法律
    现场情况:患者死亡后,家属联合“医闹”组织封闭医院,摆放花圈,打砸病房,导致整个医院处于瘫痪的状态。在其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医闹”组织冲至医院,将医务人员打伤。有一名医生身中6刀,被送进医院抢救,另外有10余名医生、护士被不同程度砍伤。
    郑延谱:这个案件有一个深刻的背景,第一,社会矛盾尖锐,医患纠纷长期存在,整个社会处于严重缺乏互信的状态;第二,在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中,许多案件由于各种原因,患方的一些诉求得不到满足,久而久之社会上就认为患方是弱势的一方。此时,又没有有效的机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便会采取过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南平事件”可能会触及多项法律,最明显的是,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法制理念,处于弱势的一方行使权利也应该是合理的,被局限在一定限度内的表达方式,而“南平事件”明显超出了这个限度。如那些砍伤医生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胡言雨医生和张旭医生被关押了超过10个小时,这触及《刑法》的非法拘禁罪;医院泌尿科的器械受到了严重破坏,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务罪。
    当然这几项罪名能否成立,一是要有严格确凿的证据,二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看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再进行最后的定论。
压迫下签订的协议无效
    现场情况:为防止发生更大的群体性事件,南平市委市政府要求医院立即支付患方21万元,并退还死者家属所交的全部医疗费用6000元,医患双方于次日凌晨3时签订了协议书。协议要求医院立即支付上述款项,并且规定“由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有人员受伤,甲乙双方同意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刘鑫:这个协议表面上看是在政府主导下,医患双方达成的协议,实际上是在医疗机构被压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是无效的。另外,超越了签协议的相关人员的权力范畴,受伤的医师并没有参加协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政府的阻碍是无效的,医院可以起诉。
    从医闹事件愈演愈烈来看,我认为与医院及院长的权力太大有关。患者要100万,院长大笔一挥,就可以给100万,要几十万就可以给几十万,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如果能够建立起一种正常的处理机制,把医院领导的这种自行处理纠纷的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超过范围必须走法律程序,相信对稳定当前的医疗环境有所帮助。
    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态度要积极
    现场情况:医院遭“医闹”组织封闭后,警察赶到现场,无所作为,坐观待命。直至“医闹”组织冲至医院,将医务人员打伤,警察得到的命令始终是“待命”,市政府给医院指示始终是“尽快调解”。
    郑雪倩: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我不同意由政府出面把责任全部让医院承担。政府可以考虑先垫付遣散费,或做尸检,但是绝不能在这个时候要求医院赔钱。因为一旦这件事情如此解决了,那么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要挟政府、要挟公安,最终得到赔付。因此执法应当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而不是以牺牲某些人的利益来解决另一些人的利益。要让双方吸取经验和教训。不能说你的权利受到伤害以后,就可以来侵犯对方的权利,就可以打砸抢,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所以我认为政府和公安应该把界限分清楚,有个正确的态度。
    南平事件带给我们的反思是多方面的,包括医院自身的反思、患者自身的反思,当然也包括政府自身的反思。政府在此类群体性事件中到底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才能避免恶劣后果的发生,即便发生怎样及时地予以处置。我认为,政府在突发事件面前的表现应该是强有力的,民众才会有安全感。
    ●专家建议
协商途径被滥用  多渠道解决成必然
    刘宇:医生在医疗事件中的忍耐度是非常高的,但是现在从事件的发展来看,医疗界的忍耐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可能会有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发生。因为公益救济的缺失,自行救济可能会越来越多,甚至在将来,可能在某些地区的某些医生,也开始放弃对公益救济的期望了,而选择更多的自行救济方式。因为正常的法律途径没有,那么只能找其他的途径。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的部门都必须开始有所作为,而且是强有力的作为。根据当前司法和医疗环境的情况,我认为应该提供一个平台,公布医患纠纷的相关信息,信息的背后是快速解决机制。但是一旦成为暴力事件,医院可以拒绝协商。
    针对本案,我认为当地政府处理最不适当的是,在双方发生了如此激烈的暴力,而且医务人员受到伤害后,当地政府才去解决。这个解决只能是基于和谐,或者是屈服了。如果公安部门建立一个黑名单,把“医闹”的名字写上,这会帮助他们快速解决暴力事件。
    现在医患协商途径已经被“灵活性滥用”,实际上没有标准、没有原则。我认为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制定一个医疗机构内部协商统一标准,在全国各地应用。如统一权限,必须经过的几个程序,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的认证,再进入法律程序,这样会更好。
    ●延伸
“保护弱势群体”谨防演变成“反向歧视”
    张宝珠:从始至终,我不承认患者是弱势群体。如果从个体来讲,患者肯定是弱势;但就群体而言,就不见得了。在弱势群体的救济上,应该体现在合法的利益中,而不是一味的包庇“弱势群体”。
    王北京:什么是“弱势群体”?这个提法我不赞成。怎么能以某种知识的多寡来决定这个群体在政治上的强弱?难道因为医务人员掌握医疗知识,在患者面前就矮三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舆论界,甚至理论界应该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不要为了标新立异,追求噱头而造词乱说,反而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与现在法律形成对立。
    邓开叔:“医闹”现象由来已久,最终倒霉的是谁?还是老百姓。现在很多医院包括三甲医院,已经不敢尝试新技术,也不开展有风险的治疗了,本来可以做得比较好的技术也推了。所以最终受害者不仅是咱们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委屈、医务人员的无奈、医务人员的受伤害最终导致的还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证,得不到更高质量的治疗或者服务。
    ●评论
殷大奎:不能总让医生受侵害
    就南平“医闹”事件来说,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无论是将其归结为医患事件、医闹事件还是医患冲突,都有一个很深的社会背景,都是当前众多社会现象、社会矛盾的充分反映。因此,无论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就是最大的不和谐。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我们并不缺乏法律,但如何做到公正执法、是非分明呢?最近接连发生的群体事件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态度是什么?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那就是不能总让保护13亿人健康的医务人员受到侵害。
    因此,我在很多场合都在讲,第一要强调卫生服务的重要性,第二要给进行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一个好的环境,让患者信赖医师,而不是损毁这支队伍的形象。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抓人是严重违法的。因此,我常说改善医患关系,必须医生要依法行医、社会要依法尊医、患者要依法就医。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有很多值得检讨的地方。其不太积极的处理方式,是造成事态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国医师协会和法学会,有必要从是不是刑事犯罪等问题提出意见,向主管部门、部委甚至包括公安部、监察部反映真实的情况;要强调问题的严重性、对社会以及今后对各方面的影响,否则社会不满意,患者不满意,医生更不满意,对谁都没有好处;同时对医生也有个态度,让医生知道有人在关心他们,他们才能安心救治病人,敢于担责任和风险。
吴崇其:此类事件再不禁止  何谈维持医疗秩序
    在南平医闹事件中,从不同的媒体看到的是不同的信息,这样一来让问题变得复杂了。患者到底是什么原因死亡的,责任在哪?我们必须让全国人民知道真实的情况。
    这已经不仅仅是南平事件本身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刑事责任的问题,还涉及到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仅在6月,有媒体报道的发生在医务人员身上的血案就有5起,这很不正常。所以南平事件已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整个国家、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和整个医师队伍的利益来看待这个事件。
    无论是医师法还是医改中都已说明,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和医疗环境受法律保护。相关职能部门绝对不能“坐山观虎斗”。如果这种事件再不禁止,将来医疗秩序就没法维持了。
    “医闹”已经成为一个行业,就像“医托”,有庞大的队伍,而且有转向黑势力的倾向,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医闹的参与,往往导致无原则的赔偿,这又必然导致医疗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并不能够解决老百姓的困难。
    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来看,没有600万医务人员,哪里有13亿人的健康保障?因此,有必要通过“南平事件”解决好一些亟待处理的问题,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摘自《医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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