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年仅2岁的孩子被狗咬伤后,竟被卫生所注射了过期的狂犬疫苗,近日,他在房山区法院向房山区良乡镇鲁村第二卫生室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据石某介绍,去年5月,他的孩子在玩耍时被邻居家的狗咬伤,随后家人带孩子到附近的房山区良乡镇鲁村第二卫生室救治,由医生王某接诊。王某开出一盒狂犬病疫苗。在王某已经为孩子注射了4支要注射第5支时,石某发现,卫生室开出的疫苗有效期至2008年3月3日,是过期药品。 事后石某到药监局进行了举报。记者了解到,注射过期狂犬疫苗的问题在全国不少地方经常发生。去年山东省济宁市8岁的小刘就因被注射了5针过期狂犬疫苗,而患狂犬病死亡。两年前,贵州省的小穆被狗咬伤后,被医院注射了过期狂犬疫苗,事后,小穆向药监局报案,药监局对医院进行了处罚。小穆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疾病防控专家介绍说,狂犬病毒的潜伏期可从几个月到几十年的时间,一旦发病,救治起来非常困难。如果给孩子打的疫苗属于过期的失效疫苗,虽不会使孩子患上其他疾病,但也起不到预防狂犬病的效果,而且也没有补救的措施。 (摘自《北京晚报》 杨昌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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