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华 抗菌药物滥用与病原微生物耐药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耐药细菌引起的医院感染人数已占住院感染患者总人数的30%左右。无指征用药与盲目的“经验性用药”随处可见,问题十分严重。为此,卫生部、河南省卫生厅均出台了大量有关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文件,并积极组织了相关检查,有效遏制了滥用抗菌药物的行为。但是,没有微生物检查能否使用抗菌药物?做了微生物检查是否必须按照检查结果用药?如何协调实验室检查与临床诊疗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依然困惑着许多医务人员。河南省医师协会呼吸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达成了共识,并制定出一份指导意见,供省内医务界参照执行。 临床医师应重视 感染性疾病必然有特定的病原体,确定病原微生物对临床诊断与正确治疗至关重要。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提高检出率,可以明显缩短疗程、减少病死率、降低医疗费用,是合理、规范应用抗菌药物的基础,同时也是临床医生正确诊断与治疗的依据,临床医生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查。 专家建议,尽可能在患者未用抗菌药物之前留取标本。首次检查时,一般痰标本需连续送检3次或以上,尿培养连续两次或以上,血培养连续3次或以上。如需腰穿、骨穿、胸穿、腹穿或病灶穿刺等检查时,应尽量做病原微生物检查。 规范病原微生物检测 检测病原微生物的目的就是协助临床医生确定病原体并提供最佳治疗方案。为了让临床医生尽早了解病原学检验情况,应建立微生物检验分级报告制度,即首先报告涂片染色结果及标本是否合格,再依次报告培养、鉴定或药敏结果以及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初筛及确认结果。 正确采集、处理与运送病原微生物标本是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成功的前提。 病原微生物培养过程中,除了常规培养外,还应考虑是否存在其他病原体感染(如厌氧菌、结核杆菌等);此时应采用特殊培养基以提高阳性率。留取标本时如果患者已经接受抗菌药物治疗,应在培养基内加入阴离子抗凝剂或采用抗菌药物吸附树脂装置。检测腹泻患者粪便中肠道病原微生物时,应按照世界卫生组织腹泻病纲要和我国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有关操作规程操作;收到标本后立即接种选择性培养基,并严格按细菌分离培养操作规程进行各种病原微生物的鉴定。疑有葡萄球菌属、霍乱弧菌、副溶血弧菌、弯曲杆菌属感染时,应采用特殊培养基进一步培养。 结合临床判断检测结果 微生物检测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意义重大,多数情况下是诊断疾病、指导用药的重要依据。但是在临床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另外,微生物检测从临床标本采集到报告培养结果需要3~6天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临床医生在疾病早期(留取标本时)需要经验性治疗,3~6天后病情可能有了新的变化而无法根据检测结果用药。因此,应正确认识微生物检测的重要性和局限性。 微生物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可大致分为三级:一、确定诊断;二、协助诊断;三、无诊断价值。 病原微生物检测仅是临床辅助检查项目之一,检测结果受到包括技术条件在内的多方面因素影响,检测结果有可能出现与临床不符的情况。此时,临床医生应及时与有关辅助科室医生联系,密切结合临床变化,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最终制定出恰当的治疗方案,不应盲目遵循检测结果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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