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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专项经费 核定专项编制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河南公选2340名医学大学生扎根基层
    本报讯(记者  赵炜)5月25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即日起,河南将从高等院校选拔毕业生到全省各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这是省卫生厅为加快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所迈开的第一步。
    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2009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14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1200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1000名。选拔对象为择业期内高等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生。
    选拔的毕业生要求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志愿到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对于选拔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由省卫生厅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有关部门将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核定专项编制,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服务年限满6年者,保留其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和相应待遇。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生,凡取得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的,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实行岗位管理,人事部门给予备案,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含直至退休者)与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此外,对于选拔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职务工资向上浮动一档。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8年的,其浮动工资从满8年的下月起予以固定,国家规定的正常调资、升级不受影响。
    选拔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组织推荐、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这次选拔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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