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福建省将筹措3.8亿元,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已列入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也是落实新医改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与以往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相比,此次加强建设凸显如下特点:规划建设跨度时间短,两年即须完成;省级补助资金量最大,以省级为主筹措3.8亿元,分两个年度安排,其中,2009年安排1.8亿元,2010年安排2亿元;省级补助项目覆盖面最大,对业务用房、基本诊疗设备装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全部予以补足,对所有经审核认定的乡镇卫生院的D级危房均予以拆除或重建,并将给卫生院配备150辆救护车;建设内容最全面,涵盖了业务用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基本诊疗设备配置等方面,基本上可以解决当前乡镇卫生院在硬件建设上面临的问题。 (摘自《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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