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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中毒关键在于接触量

来源:医药卫生报电子版      [字号: ]

      根据我国的规定,甲醛在工作场所的最高空气允许浓度为0.5克/米3,居室和办公场所的甲醛最高空气允许浓度为0.1克/米3。但这些卫生标准并非判断中毒的分水岭,在许多情况下,评判中毒的标准不是人体中是否存在有害物质,而是实际接触的剂量。
  动物实验表明,小鼠呼吸道吸入浓度为400毫克/米3的甲醛,半数可在两小时内死亡;大鼠呼吸道吸入浓度为1000毫克/米3的甲醛,半数可在30分钟内死亡。
  据报道,人体接触1.2毫克/米3的甲醛不会造成中毒,在2.4~3.6毫克/米3条件下可出现能够忍受的鼻、咽部刺激症状,4.8~6毫克/米3时能忍耐10~30分钟,超过30分钟则不适感大增,超过10毫克/米3时可能造成甲醛急性中毒。因此,在对人体甲醛中毒进行评估时,主要应从现场甲醛空气浓度和甲醛的刺激、致敏作用方面来进行。之所以不考虑甲醛的致突变作用,是因为此作用是长期积累的过程,所以很难对个体进行肿瘤的病因学分析。实际上,目前多数病人的心理负担大于生理损害。
  为避免甲醛的危害,目前常用药物炭吸附法、通风法、植物驱除法和化学驱除法等驱除办法。
  需要指出的是,居室中的甲醛大多来自黏合剂,其固化作用使甲醛的释放成为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建议大家首选每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药用炭吸附和植物的驱除作用有限,只能作为辅助手段。使用化学驱除法的前提是了解其化学成分,以免“前门拒狼,后门进虎”。
           (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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